历史知识 > 巡警道 官名。清末各省巡警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地方官制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总督统属,由民政部考查。掌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设巡警公所为衙署,领总务、司法、行政、卫生四科,每科设正、副科长各一人,领科员若干分司理事。 巡警道相关 八尉八番八罩八蜡八旗八寨八镇八薮八儒八丁兵八儿忽八大人八大王八大臣八大家八马坊八不沙八不罕八比文八公山八长史八书史八书吏八正道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𧀽 每日一成语:剔抽秃揣 每日一词语:選鋒 每日一诗词: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