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字贯案 清乾隆朝文字狱。江西新昌举人王锡侯(1713—1777),作《字贯》一书,删改《康熙字典》。乾隆四十二年(1777)被人告发。高宗以其书中并不避讳圣祖、世宗及本人御名,指为“大逆不法”,“罪不容诛”,下令斩首。江西巡抚等官员亦受处分。 字贯案相关 检阅检勘检断检籍检户使检正官检讨官检法官检法案检详官检校库检察厅检校御史检验格目检校掏拓使检察斛面官检正五房公事桴亭先生文集梓州梓材梓宫梓潼梓州路梓潼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𪿊 每日一成语:饰非拒谏 每日一词语:清啸 每日一诗词:经李白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