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守赃 罪名。为人看守赃物。《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夫盗二百钱,妻所匿百一十,何以论妻?妻知夫盗,以百一十为盗;弗母知,为守赃。”《晋书·刑法志》引张裴曰:“财货之利谓之赃。”守赃,谓不知案情所为,轻于有意匿赃。 守赃相关 典客典冠典祠典校典玺典宾典扇典酝典略典綵典御典鼓典签典舆典典赞典膳典簿典籍典仓署典书令典书坊典仪所典用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𠟱 每日一成语:门户人家 每日一词语:花栲栳儿 每日一诗词:春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