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交涉使 官名。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奉天、吉林、云南三省始设。宣统二年(1910)直隶、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等省援奉天例续置,各设一员,办理全省交涉事务兼管洋务事宜,秩正三品,位在布政使之后,提学使之前,为督抚之属官,归其节制与考核,并由外务部随时考查。 交涉使相关 宋英宗实录宋学士文集宋学渊源记宋钦宗实录宋神宗实录宋真宗实录宋哲宗实录宋高宗实录宋教仁日记宋渔父日记宋徽宗实录宋人轶事汇编宋元本行格表宋元四明六志宋元资治通鉴宋元通鉴纲目宋史艺文志补宋史纪事本末宋名臣言行录宋季三朝政要宋诗纪事补遗宋政事堂刻石宋宰辅编年录宋朝编年政要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𦦔 每日一成语:驷马高盖 每日一词语:涧毛 每日一诗词:题钓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