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庄头 明清时官庄和旗地中所设之管理人。明代在一些皇庄、勋戚庄田中设有庄头,负责催收庄田子粒(即田租)。清代内务府、八旗官兵及王公宗室官庄之基层生产单位粮庄、银庄、豆秸庄、棉花庄中均设。每庄有壮丁五人、七人或十人,一人为庄头。康熙八年(1669),将庄头分为四等,区别等级,每年缴纳一定数量之租银、税粮或其他实物。五十五年(1716)定例,根据当差年限和完纳钱粮情况,酌授八品或九品顶带。乾隆三十二年(1767),天下庄头总计六百零八名。 庄头相关 寺护寺人监寺互令寺务司寺观监寺塔记寺洼文化𢀛方吉贝吉本吉礼吉州吉茂吉林吉狎吉珪吉顼吉挹吉能吉温吉蔑吉藏吉囊吉中孚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𨃞 每日一成语:枯木生花 每日一词语:凶歲 每日一诗词: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