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明律 明官修律书。朱元璋吴元年(1367)命李善长等据《唐律》修编。洪武六年(1373)刘惟谦等定,七年颁行,计十二篇,六百零六条。三十年重订,成三十篇(卷),四百六十条。卷一为各例律,卷二至三十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个门类。然明人断狱,不甚遵用,其书亦罕传世。是书辑自《永乐大典》,《玄览堂丛书》三集中有影印本。 大明律相关 八绝八班八索八顾八座八家八尉八番八罩八蜡八旗八寨八镇八薮八儒八丁兵八儿忽八大人八大王八大臣八大家八马坊八不沙八不罕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𨎡 每日一成语:迅风暴雨 每日一词语:细意 每日一诗词:西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