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光署钱 唐制,自中书、门下、尚书省及御史台超拜他官,需出钱留给本署宴飨同僚,称光署钱。唐末五代诸道使府及州县官,凡带御史台宪官及三省检校官,需纳光台钱与光省钱,合称台省礼钱。各官署除以这笔钱飨同僚外,并充修缮廨署及杂费开支。 光署钱相关 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太子少尹太子少师太子少保太子少傅太子中允太子中盾太子内坊太子仆正太子仆寺太子仆丞太子仓令太子六傅太子文学太子正书太子正字太子四友太子司直太子先马太子坊事太子直后太子直阁太子直前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㶎 每日一成语:心在魏阙 每日一词语:脫悶 每日一诗词:宴清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