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辟 即死刑。先秦时即定为五刑中最重之刑,而内容形式略有不同,分凌迟、处斩、处死(包括绞、重杖打死)等数种。唐宋以后,对死刑审理制度逐渐确立。宋初,凡州、军断大辟,须由刑部复审。淳化二年(991),改由审刑院详议。后仍归刑部。行刑前,由长官聚集当职官,亲自提审犯人,核对姓名、年龄、籍贯、简历等。行刑时,派官吏监临,差人护送。以后历朝基本沿袭其制,报刑部而后行。 大辟相关 市易法市啬夫市舶司市舶使市易下界市易上界市易抵当市舶纲首市舶法则市庄村遗址市舶提举司邝埜邝璠邝露邝佐治邝荣光立山立仪立成立决立政立枷立山县立仗马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𦢊 每日一成语:搭搭撒撒 每日一词语:栖托 每日一诗词:春日寄怀(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