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贞观律 唐太宗时制定的刑律。贞观元年(627),太宗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修改旧律,将旧法应处绞刑的罪行五十条改为免死、断右趾。后又采纳裴弘献等建议,改断趾法为加役流。减隋《开皇律》死刑为流刑者九十三条。共定律文五百条,分十二卷。十一年,颁行之。今存《唐律疏议》所载律文,基本上即其条文。 贞观律相关 恒丰纺织新局恺腊儿恤恤吏恤品路恤忠祠记碑恰卜恰恰台吉恰克图恪尊恽敬恽世临恽光宸恽寿平恽祖翼举举人举子举主举折举状举削举保举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𢻏 每日一成语:唇焦口燥 每日一词语:朱雀橋 每日一诗词:陆浑水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