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百姓条例 书名。太平天国建都天京(今南京)后颁布的重要文件。已佚。主要内容为:“不要钱漕,百姓之田、铺店本利全归天王,大人每月发米一百,小孩减半,以作养生之资。”此书实为《天朝田亩制度》之先声。 百姓条例相关 於陵县於都斤山劾者劾奏劾里钵育才馆育阳县育材馆育胄馆育犁县育才书社育才书墪育英书院氓闸河闸漕閟畔部郱郑郑广郑义郑子郑王郑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𦬚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槌轮 每日一诗词:立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