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大审 明代审判制度。以朝廷派官审理,又以宽大为宗旨,体现恤刑,故名。初无定制,成化十二年(1476)以大学士商辂建议,定以五年一行,遣官分行各地审理。十七年,又定在京亦五年一行。届时,由司礼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于大理寺审录,南京则由守备内臣会同法司举行。地方则遣刑部、大理寺官会同巡按御史审理。 大审相关 后宫通尹后晋出帝后晋高祖后唐末帝后唐庄宗后唐闵帝后唐明宗后唐废帝后梁太祖后梁末帝后梁明帝后梁春秋后梁郢王后梁宣帝后扈大臣后期墨家后禁将军后蜀记事后蜀后主后蜀高祖后夔玄妻后冈杀殉坑后汉艺文志后汉公卿表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𥯑 每日一成语:草蛇灰线 每日一词语:煩累 每日一诗词:偈颂九十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