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加役流 增加劳役年限的流刑。唐太宗即位初,令大臣修订刑律。将五十条应处绞刑的死罪减轻,改为断右趾。贞观元年(627),蜀王法曹参军裴弘献上疏,驳律令不便者四十条,遂与房玄龄等建议废除此刖足肉刑。六年,除断趾法,改为流三千里,服劳役三年。一般流刑服劳役一年,此则加役二年,故名。宋因之,定为流刑一种。建隆四年(963)行折杖法,加役流改为责打脊杖二十下,服苦役三年。 加役流相关 横陇河横披窗横岭口横浦水横浦关横海军横桑口横行正使横行副使横朔将军横海将军横野将军横阵村遗址横渠理气辩横滨正金银行槽户槽房槱燎樗蒱樗里子樊樊丰樊世樊仲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𠦲 每日一成语:坠兔收光 每日一词语:毗辅 每日一诗词:寄题颍昌王氏巽亭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