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议章 唐律规定,*八议中人物犯死罪的审议制度:先将其所犯罪行及其应议之状(属八议中某一条),上奏都堂(尚书省办公处)会议,决定如何处理后,再上奏皇帝,最后裁决。犯流罪以下可减一等。但犯*十恶者不得援用此律。 议章相关 粟布算草粟布演草粟田真人粟米之征粟米之法粟特人草书文书棘棘门棘寺棘泽棘城棘津棘原棘卿棘蒲棘壁棘阳县棘手文章酢匠酦㕎馺可汗㕎馺特勤厨人厨帅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䕠 每日一成语:山崩钟应 每日一词语:蹈方 每日一诗词:清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