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工部续增则例 书名。清德成等纂,九十五卷;清宝善、保亮等续纂,一百三十六卷。系清代工部处理政务的补充法规。乾隆二十一年(1756)始纂,二十四年完成;嘉庆二十年(1815)续纂,二十二年完成。该书对营缮司、虞衡司、都水司、制造库、料估所等工部所属机构的职掌均有补充规定,对研究清代工程建筑规制及其费用有一定参考价值。有乾隆二十四年刻本,嘉庆二十二年刻本。 工部续增则例相关 民国民虏民氓民官民科民客民部民家民曹民窑民埝民萌民献民操民彝民籍民立报民壮围民国报民治司民政使民政部民家子民家曲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𡥑 每日一成语:一犬吠影,百犬吠声 每日一词语:斂銳 每日一诗词:乙丑中秋与山僧数辈自虎邱灵岩泛太湖登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