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占山格 南朝宋时对占山之规定。孝武帝大明初,因羊希之议,立制五条。主要内容为:官品第一、第二听占田五顷,至第九品及百姓占田一顷;皆依定格,条上貲簿;若先占阙少,依限占足;凡已占并加工修作者,听不追夺。 占山格相关 筑塘说策策书策名策问策论策免策命策试策棱策楞策算策特尔策达雅尔策妄阿拉布坦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策凌额尔德尼洪台吉筘筒车筒拱答己答应答失蛮答里巴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秊 每日一成语:剜心裂胆 每日一词语:莲瓣 每日一诗词:送罗邺赴许昌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