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北洋通商大臣 简称北洋大臣。官名。清同治九年(1870)裁撤三口通商大臣,改设北洋通商大臣,加“钦差”名义,例由直隶总督兼充。掌北洋洋务、海防及通商、交涉事务,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务,悉归其统辖。列总理衙门之下,但无直接隶属关系。 北洋通商大臣相关 溵水溵水县滏口滏水滏阳县溪州溪巴温溪峒州溪州铜柱溪赊罗撒溪处甸长官司溜溜火溜索滦州滦阳滦阳县滦州起义滦京杂咏滦州煤矿公司滈水滈池漷水漷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𩙖 每日一成语:舍本逐末 每日一词语:慕蔺 每日一诗词:寓舍留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