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正赈 清代凡遇灾害,国家即出钱粮赈济被灾贫民。雍正七年(1729)定制,救济一个月,称正赈,又称急赈。待察明灾情,视被灾程度,欠收程度超过六分以上,次第加赈一月、二月不等,谓之加赈。 正赈相关 纸朱银纸桥之战纹银纺车纺坠驴分驴鞠驴驹河驴背集驴转筒车驴迟洞长官司纽星纽璘纽的该纽林的斤駃騠奉天奉仪奉安奉邑奉祀奉城奉祠奉钱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𪙿 每日一成语:生财之道 每日一词语:水井 每日一诗词:酬外湖楼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