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火耗 明清附加税之一。原指将零碎银两铸成银锭过程中的自然损耗。明代将征收之细碎银两重新熔铸为一定重量的银锭,存入国库,而把熔铸之耗损部分名曰火耗,亦称火耗银,由纳税者承担。清初火耗各地不一,有高至百分之五十者,甚至解运往返费用,皆摊入其内。雍正时列入正税,无定额,于征税时每两银加征一、二、三分不等,存留地方,主要用于公费及官吏养廉。 火耗相关 长行长庆长州长兴长安长寿长运长坂长围长岐长狄长系长社长诅长昂长岸长使长庚长泊长官长驷长贰长城长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𡘰 每日一成语:卜昼卜夜 每日一词语:绿豆青 每日一诗词:枕上四首呈子景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