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分租 又称分成租。清代指佃户每年就农田收获总额按成交纳之地租。租率一般是五成,也有六成、七成、甚至八成者。此类地租分成比例固定,地租数量随当年农业丰歉而增减,因而业主对佃户生产的干预较多。收获时业主或其代理人多亲自到田察看,然后按收获量分成取租。 分租相关 衡雍衡漳衡羸衡山县衡山国衡山郡衡水县衡州府衡州路衡阳县衡阳郡衡恭王衡漳堤衡阳教案衡斋算学歙州歙县歙港膳夫膳部膳宰膳牌膳夫银膳部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𣔐 每日一成语:奉申贺敬 每日一词语:祿馬 每日一诗词:六和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