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 币制实业借款合同 清宣统三年三月十七日(1911.4.15)由度支部与四国银行团订于北京。清政府为改革币制及兴办东三省实业,向英、美、德、法四国银行团借款一千万英镑,九五折实付,年息五厘,以东三省烟酒税、出产税、销场税和盐斤加价等款作抵,银行团有续办借款和参与合办东三省实业的优先权。 币制实业借款合同相关 李天下李天经李天俞李天翼李天馥李元发李元吉李元轨李元阳李元妃李元护李元纮李元昊李元昌李元忠李元胤李元度李元素李元砺李元景李元嘉李太后李少君李少翁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𧡘 每日一成语:眠霜卧雪 每日一词语:輔聖 每日一诗词:虎溪三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