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 棄 拼音:qì 部首:木 笔画数:12 Unicode:68C4 「棄」在《康熙字典》页:531.015 【辰集中】【木字部】 〔古文〕弃𢍞𨓋【唐韻】詰利切【韻會】磬致切【正韻】去冀切,𠀤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 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相关汉字 䞣 撦 㵔 䰩 𩴟 奲 𦓍 屮 𢇛 彻 坼 迠 𤖴 𤖷 𣂙 𤇚 𨹡 㿭 烢 㳧 㤴 𢮓 烲 𡍔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𧻺 每日一成语:隐迹藏名 每日一词语:不请之友 每日一诗词:横枝山北别懿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