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典 > 特除名 唐 代对官吏的罢免处分。 比除名轻。 唐 律除名者六年后听再录用,特除名者三年后可叙官,再录用时降原有官品两级。 宋 沿 唐 制。《唐律·名例三·除名者》:“若本犯不至免官,而特除名者,叙法同免官例。”《宋史·刑法志二》:“ 熙寧 二年,内殿崇班 郑从易 母、兄俱亡於 岭 外,岁餘方知,请行服。 神宗 曰:‘父母在远,当朝夕为念。经时无安否之问,以至踰年不知存亡邪?’特除名勒停。” 每日三十词 適主適事適人適以相成適來適例適便適俗適俗隨時適值適備適價適分適切適卒適口適可適可而止適合適味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𣝙 每日一成语:豕虎传譌 每日一词语:朱夏 每日一诗词:秋怀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