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十三道提刑按察司 明朝浙江、四川、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江西、广东、广西、福建、湖广、贵州、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各设按察使、副使、佥事等员,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洪武 (1368—1398)初,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永乐初革。永乐五年(1407)置交阯道,十二年始置贵州道,宣德五年 (1430) 革交阯道,遂定为十三道之制。 十三道提刑按察司相关 帘箔场学干学士学土使学士承旨学士省学士院学士院权直学习序班学习鸣赞学习读祝官学习赞礼郎学习翼长学艺学长学正学务大臣学务公所学务处学务副大臣学台学司学师学究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𣰔 每日一成语:门无停客 每日一词语:訃書 每日一诗词:竹轩出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