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守土官 太平天国郡、县级地方官之统称。当时地方行政郡、县之上为省,其下则为军、师、旅、卒、两、伍,共六级,这六级长官均称“乡土官”。县设监军一人,郡设总制一人,皆由太平天国中央政府任命,管理地方政务,称为守土官。 守土官相关 四禁四辖四镇史史书史官史学祭酒史院史馆史馆从事史馆同修撰史馆学士史馆相史馆修撰史馆校勘史馆检讨史馆勘书史馆编修史策仕仗司付身代人令史代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𥚚 每日一成语:言谈自若 每日一词语:简奥 每日一诗词:梁雅乐歌 諴雅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