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交涉使司 官署司。清末地方各省所属之办事机构。掌主邦交。光绪三十三年 (1907) 始置于奉天、吉林二省,设交涉使为主官,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译官协助办事。附设交涉公所,办理公众交涉事务。宣统二年 (1910),直隶、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云南亦援例续置。 官署名,清置,掌主邦交。其长官称使,正三品。属官有佥事、科员、译官等。见《清史稿·职官六》。 交涉使司相关 判太常寺同判太常寺太乐局副使正鼓吹局太医局教授太医局使太医局副使诸陵祠坟所礼院修撰礼院检讨判太常礼院同知太常礼院礼生太常寺检阅官太常寺检讨武成王庙署令丞园陵署令大乐署令丞乐工部籍直长大乐副正太常寺典簿厅典簿祭器科经承太常寺司乐祭祠科经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𩟟 每日一成语:膏脣贩舌 每日一词语:金检 每日一诗词:书斋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