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传法院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改译经院置,属鸿胪寺,掌翻译佛经。 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五年(公元980年)置译经院,八年(公元983年)改为传法院,属鸿胪寺。所掌为翻译经卷,润色文字。 传法院相关 蒲里衍蒲速盌斡鲁朵蒲类将军蒙古卫军蒙古必阇赤蒙古国子学蒙古国子监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蒙古官学蒙古房蒙古架阁库蒙古缺蒙古馆蒙古衙门蒙古翰林院蒙古翰林院承旨蒙古翻译房蒙养禁卫军训练大臣禁卫军训练处禁卫局禁止禁中录事禁中候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𪥿 每日一成语:刑仁讲让 每日一词语:諏吉 每日一诗词:宿叶公棋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