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同平章军国事 官名。宋哲宗元祐三年(1088)置,以吕公著为之,位在宰相之上,凡三省及三省与枢密院同取旨事,如边防、大公案、大量支移钱粮、废置州县、特立捕盗赏格、创立更改法令、及一切非常规公事,皆与三省、枢密院同议签书,然后取旨施行。 官名。宋置,与“平章军国重事”、“平章军国事”为一官,位在宰臣上。后改名“平章军国事”。去掉“重”“同”二字,其官所预者既广且专。中书门下之印宰相也不再掌管而归之于此官。见《宋史·职官一·平章军国重事》。 同平章军国事相关 武德大夫武德司武德佐骑尉武德使武德郎武德将军武德骑尉武毅将军武器令武器丞武器监武器署武器署令武器署丞武翼大夫武翼郎武翼都尉武藏下大夫武藏中大夫坦绰林林牙林庙守卫司百户林衡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𪷽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争闹 每日一诗词:送洪司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