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民政使 官名。清末东三省民政使司之主官。掌主民籍。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每省一人,正三品。宣统元年 (1909),依布政使例,升从二品。同年,黑龙江省民政使兼管财政事。 官名,清朝置,从二品,掌主民籍。其属官有佥事,从四品。一、二、三等科员若干人,各有恒任。一等科员从五品,二等科员正六品,三等科员正七品。一、二等医官无定员。一等医官正六品,二等医官正七品。见《清史稿·职官六》。 民政使相关 系名视祲博士秘书阁局郎中国史院修撰兼知院事国史院编修官国史院检阅官修《辽史》刊修官修《辽史》编修官监起居注通直将事谒者符玺令丞符节令丞都水令史司天台监司天台少监司天台丞天文观生刻漏视品刻漏典事漏刻生典钟司天台教授司天管勾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𢘨 每日一成语:急转直下 每日一词语:甲戶 每日一诗词:志感(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