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民政大臣 见“民政部尚书”。 官名,清朝置,掌主版籍,整饬风教,绥靖黎物,以奠邦治。副大臣佐之。民治,掌编审户口,兼司保息乡政。警政,掌巡察禁令,分稽行政司法。疆里,掌经界图志,审验官民土地。营缮,掌陵寝工程,修治道路,并保守古蹟祠庙。卫生,掌检医防疫,建置病院。所辖:豫审所、路二局,俱选择官员分别管理。见《清史稿·职官六》。 民政大臣相关 奉■都尉护军射师公车大谁卒卫士令丞执楯武士旅贲令丞宫掖门司马执金吾司马中垒令丞寺互令丞武库令丞都船令丞北军五营郎卫卫郎左署中郎左署侍郎左署郎中右署中郎右署侍郎右署郎中郎署长羽林左右部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𪖚 每日一成语:无迹可寻 每日一词语:祭幛 每日一诗词:西江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