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记名 清朝吏部奖叙制度。指官员有功,登记备考之例。凡文武官员著有勋绩,须交吏部或军机处存记其名,遇缺奏请任用。 官员奖励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记名和进等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二等。 记名相关 行营钤辖行营都监行营都部署行营副都部署行领军行御史台行御药局行褂行路御史行察官后后土后大司马后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后台后司后行后行员外郎后行郎中后军大都督后军师后军兵马使后军将军后军都督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𧬎 每日一成语:利析秋毫 每日一词语:停航 每日一诗词:和子进千春院观桃花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