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训导 官名。明清地方学校之学官。明洪武二年(1369)始置。各府州县学均设一人。分别为府学教授、州学学正、县学教谕之副职,分掌教授生徒之事。清朝相沿未改。 官名。清代儒学设此官,在府学,为教授之副,从八品;在州学,为学正之副;在县学为教谕之副。掌训导启迪学校学生,并帮助学政评定学生品行优劣。见《清史稿·职官三·儒学》。 训导相关 知开封府知北大王事知惕隐司事知登闻鼓院知登闻检院知大内惕隐事知南院大王事知南院枢密事知南院宣徽事知北院枢密事知北院宣徽事知左夷离毕事知右夷离毕事知皇太后宫诸司事知行宫诸部署司事知契丹行宫都部署事参录参乘参卿参军处参议院参军长史参谋本部参录尚书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䳰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久驻 每日一诗词:秋晚途次坊州界寄崔玉员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