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大予 官名。即大予乐令,大予亦作太予。东汉明帝纳曹充议,依《尚书·璇玑钤》文改大(太)乐令置。员一人,秩六百石。职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陈序。有丞一人。 乐官名,即大予乐令的省称。大予,也写作太予。《后汉书·百官二》:“大予乐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丞一人。”注:“《汉官仪》曰:员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 大予相关 盗门不得入仕出身与流品对于任官的限制对于犯赃者的任官限制对于犯罪者的任官限制亲丧未葬不许入仕对于充任外官的限制对伎术官任官的限制因名讳而限制任官南北互调任官的民族限制察访课殿最五善五失京房考课法都官考课七十二法五条课郡县法六条课太守县令法三等黜陟法司考校考二十七最九等考第四等考第历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𥗚 每日一成语:垂翼暴鳞 每日一词语:穀色 每日一诗词:太平乐词二首 已下七首,在翰林院时奉敕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