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北洋通商大臣 官名。简称“北洋大臣”。清朝同治九年 (1870) ,改三口通商大臣设。加钦差名义,由直隶总督兼。掌直隶、奉天、山东三省通商、交涉、海防及其它洋务。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悉统焉。 官名,清朝道光年间,置北洋通商大臣和南洋通商大臣,除掌管商务外,还监管税务。见《清史稿·职官六》。 北洋通商大臣相关 会推会衔会盟使会福财用所会福总管府会福院会稽司会稽都籍合人合扎猛安合方氏合台合同凭由司合昌局合堂帅杀杂历杂布提墨克塔布伯克杂号护军杂号将军杂出身杂考杂压杂买务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𢯩 每日一成语:头痛脑热 每日一词语:礱鍊 每日一诗词: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