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北洋通商大臣 官名。简称“北洋大臣”。清朝同治九年 (1870) ,改三口通商大臣设。加钦差名义,由直隶总督兼。掌直隶、奉天、山东三省通商、交涉、海防及其它洋务。凡津海、东海、山海各关政悉统焉。 官名,清朝道光年间,置北洋通商大臣和南洋通商大臣,除掌管商务外,还监管税务。见《清史稿·职官六》。 北洋通商大臣相关 爪牙臣父任父老父台父后父母官文案文宣王文宣公文思暑文官处文官长文学史文成将军文学卒史文思署令文思院监官文学主事掾文学主事史文思院提辖官书家书院什伍什伯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䊖 每日一成语:丰丰满满 每日一词语:筋骸 每日一诗词:赵集贤枯木竹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