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左副都御史 官名。又称“副宪”。明清都察院之副长官。佐左都御史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 (1383) 设。左、右各一人,秩正四品。十七年升秩正三品。洪熙元年 (1425),南京都察院设右副都御史一人。清顺治元年 (1644) 改参政设。三年,定设满、汉各二人,为正三品。其右副都御史为巡抚、河道总督、漕运总督之兼衔,不设专员。 官名。明始置,为都察院的佐官,秩正三品。清沿置,满、汉各二人,品秩同明。参见“都察院”。 左副都御史相关 外奏事处外城巡警总厅外省外钞外骅骝厩丞外狡士外都下大夫外都大官外都水丞外都水使者外都坐大官外都曹令外都曹奏事中散外都督曹外监外监典事外监试外监殿局外部掾外宰相外戚恩泽侯外厩丞外厩局外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𫊣 每日一成语:躬先表率 每日一词语:特种 每日一诗词:寄题开元寺明上人院假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