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仗身 唐代配备给官员的服役人员。《通典·职官十七》说:“调露元年(公元679年)九月,职事官五品以上,准旧给仗身。……镇戍之官,以镇戍上中下为差,上镇将给仗身四人,中下镇将、上镇副各三人,中下镇副各二人,仓曹、兵曹、戍主副各一人”。开元中准钱发给,为官员月俸的组成部分。 仗身相关 技士技巧官折冲折兰王投劾投传判户部判本司判度支判部事判登闻鼓院事灵台待诏甸侯县王县佐县道县知事县正堂县政府县公主县书佐县三老县司法处邑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𤱁 每日一成语:愤世嫉恶 每日一词语:嵰州 每日一诗词:城西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