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夺官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一种为夺官,指革去现任官秩,并予以褫职。 夺官相关 宁羌中郎将宁羌护军宁陇将军宁国中郎将宁河将军宁始将军宁南将军宁朔大使宁朔将军宁寇将军宁蛮校尉宁境将军宁徽寺穴氏永丰库永平屯田总管府永宁卫尉永宁太仆永宁寺典作副将永宁署令永成苑永安太仆永安丞永兴宫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𥦘 每日一成语:以顺诛逆 每日一词语:犀函 每日一诗词:爱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