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三等黜陟法 北魏考课官吏的等第规定。孝文帝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制定,据《魏书·文帝纪》的记载,其内容为:“三载一考, 考即黜陟。……各令当曹考其优劣,为三等。……上上者迁之, 下下者黜之, 中中者守其本任。”宣武帝时将接受考课的官员分为任事官与散官两类,任事官三年一考,散官四年一考, 以决定升降等第。明帝元年(公元525年)又改任事官为一年一考。 三等黜陟法相关 蒙古书写铨写南京六部尚书、右侍郎管理部务额外郎中额外员外郎额外主事吏部司选部承务郎尚书左选郎中尚书左选员外郎尚书右选郎中尚书右选员外郎侍郎左选郎中侍郎左选员外郎侍郎右选郎中侍郎右选员外郎主爵司主爵承务郎判司封司司勋承务郎判司勋司考功承务郎判考功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𩇿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愧勖 每日一诗词:祭果南涧南叔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