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选任 民国时期由选举产生的官员,称为选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作为国家元首的大总统,均由选举产生。国民党政府规定公务员有的是选举的,有的是任命的,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的有国民政府主席,员额一人;国民政府委员、员额二十四人至三十六人;五院院长、副院长,共十人。选任官不须经过任命程序,即可就职。 选任相关 教官试教练使教练官教授教堂帅教阅房教谕敕敕书敕令所敕令格式敕库敕局敕命敕葬敕谕敕牒敕榜觋乾元院使乾文院使乾清门行走乾清门侍卫勘箭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𥇱 每日一成语:心电感应 每日一词语:审判员 每日一诗词:草衣文殊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