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选任 民国时期由选举产生的官员,称为选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时期作为国家元首的大总统,均由选举产生。国民党政府规定公务员有的是选举的,有的是任命的,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的有国民政府主席,员额一人;国民政府委员、员额二十四人至三十六人;五院院长、副院长,共十人。选任官不须经过任命程序,即可就职。 选任相关 多罗格格多罗额驸多射多寇负侯争臣色长色役使色迪尔伯克色依得尔伯克凫氏凫鸭匈奴中郎将匈河将军齐三服官齐仆齐右齐固佐领充人充仪充华充衣充依充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𧧎 每日一成语:生人涂炭 每日一词语:刨削 每日一诗词:李丞相纲生朝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