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 司法官考试机构。北洋政府置,设委员长一人,由司法次长充任。典试委员八人(半数常任),由司法总长遴选,临时呈请大总统派充。监试委员人二,由司法总长遴选派充。再试分笔试与口试,笔试及格后进行口试。笔试用两件上诉案件为题,令应试者详细叙述事实和理由,拟具判词作答;口试方法由典试委员会临时决定。再试若不及格,得补习六个月,期满后由监督长官呈请特试。 司法官再试典试委员会相关 灵台待诏甸侯县王县佐县道县知事县正堂县政府县公主县书佐县三老县司法处邑司邑长邑丞邑尉邑君邑侯邑主邑借纳言将军纸署监纹锦总院纹锦总院提领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𠢠 每日一成语:询訏之乐 每日一词语:無悶 每日一诗词:答李道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