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海军港务局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海军港务局条例》规定,设于各军港(冠以地名),主要职掌如下:一、监理区内海面;二、舰艇进出船坞;三、港内舰艇停泊;四、检查港内浮鼓、锚练;五、港内引水;六、管理标志;七、疏浚;八、运输;九、供给淡水;十、望台、信号;十一、救助被难; 十二、救火; 十三、防御材料;十四、保护建筑。主官有局长一人(由少将或上校充任),直属军港司令。 海军港务局相关 一品一王一卿一命一人一丈夫一字王一经博士一品大夫一品夫人乙字库大使二丞二营二帝二皇二师二后二傅二祖六宗二十四长二十八将二帝三王二营都尉二十七世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𣴷 每日一成语:顽固不化 每日一词语:哀的美顿书 每日一诗词:大醉后率尔(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