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海军军港司令处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海军军港司令处条例》规定, 设于海军各军港(冠以地名),掌理出师准备、防御计划及军港区域及附近地方警备事项。设司令一人(中、少将),参谋一人(上、中校),轮机长、军医长、军需长、军法长各一人(均为上、中校)。 海军军港司令处相关 易掾尚书掾诗掾礼掾春秋掾文学师易师尚书师郡学主事郡学祭酒郡五经博士乡学博士乡学助教郡学博士郡学助教郡维那郡门下祭酒郡议曹祭酒郡东閤祭酒郡西閤祭酒从掾位从史位待事掾郡市掾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𪖒 每日一成语:不器之器 每日一词语:具寮 每日一诗词:寄赵宰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