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高等法院分院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各省区设高等法院,省区辽阔者得增设分院,将本院的行政事项酌予划分。分院所管辖的事务,可准用关于高等法院的规定。其组织则较高等法院为简单,只设一名推事时,则不设分院院长,即由推事独任审理,在最后进行合议时,可调用地方法院推事或由高等法院临时派遣推事前往陪席。参见“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分院相关 中引大夫中常侍中中都官吏中都官狱令中都官狱长中都官从事中都木场使中都都曲使中黄门从官中书差侍郎中军正参军中军行参军中政院院使中央研究院中藏府承禄署中书谒者仆射中郎将羽林监中常侍钩盾令中都买物司使中都流泉务使中都广备库使中都都曲使司中书科中书舍人中书省左右丞相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𢯩 每日一成语:朝经暮史 每日一词语:旁州例 每日一诗词:点绛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