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高等检察分厅 官署名。清末始置,配置于高等审判厅内,设检察官一人,录事一至二人。北洋政府沿置,由检察官执行职务。其名额无具体规定,凡设二人以上的,则以资深者一人为监督检察官,监督分厅事务。分厅检察官的职权,与高等检察厅相同。参见“高等检察厅”。 高等检察分厅相关 镇抚使司镇护将军镇兵将军镇国大将军镇国中尉镇国公镇国将军镇使镇京将军镇城镇城大都督镇城都将镇城都督镇南大将军镇南将军镇将镇前将军镇统镇都大将镇都副将镇监镇贼中郎将镇朔将军镇副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𠐦 每日一成语:蚁穴溃堤 每日一词语:宁宁 每日一诗词:三祖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