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司法警察 警察职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京师各级审判厅成立后,法部规定,司法警察有协助检察厅执行检查之责;巡警厅长官于执行检察任务时,与检察厅长官有同等职权,但如果系检察厅所及办者,须听任检察官办理;司法警察人员当执行检察任务时,应接受检察厅长官的调度、指挥。民国时期沿置于各级司法机关,掌警卫法庭,押解犯人出庭受审,执行法院判决,辅助检察官进行侦查等事务。 司法警察相关 使者使相使持节使院使院牙职使副例贡例部例监侦测科侧室侧福晋侠毂队主佽飞中大夫佽飞右旅下大夫佽飞令佽飞丞佽飞将军佽飞督版版部版曹版授版筑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𩗤 每日一成语:奇奇怪怪 每日一词语:衔头 每日一诗词:踏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