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司法警察 警察职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京师各级审判厅成立后,法部规定,司法警察有协助检察厅执行检查之责;巡警厅长官于执行检察任务时,与检察厅长官有同等职权,但如果系检察厅所及办者,须听任检察官办理;司法警察人员当执行检察任务时,应接受检察厅长官的调度、指挥。民国时期沿置于各级司法机关,掌警卫法庭,押解犯人出庭受审,执行法院判决,辅助检察官进行侦查等事务。 司法警察相关 右尉右计右陛长右都丞右都水右中候右车将右车郎右户将右户郎右司空右内史右刺奸右太仆右都尉右渠帅右扶风丞右大当户右大理监右大都尉右辅都尉右谷蠡王右鹿蠡王右贤裨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𡠆 每日一成语:鸟云之阵 每日一词语:轻妆软扮 每日一诗词:和渔具十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