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津沽市政公署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十一月三日内务部拟定的《直隶津沽市政公署编制草案》,设总办一人,由大元帅简任,必要时得设会办、坐办等以辅助之;下设秘书长一人,秘书四人。公署内分置秘书、总务、政务、实业、工程、财政、庶务七处。所辖机构有评议会、市政捐局、开埠局、三特别区警察局、市立传染病院、公共医院、市立学校、慈善机关等。 津沽市政公署相关 典北炮典翼炮典更典东更典北更典翼更典袍典东袍典南袍典北袍典翼袍典燕袍典豫袍侯典袍相典袍检典袍指典袍典东靴典厨典东厨典北厨典翼厨典燕厨典豫厨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𪏲 每日一成语:江海之士 每日一词语:淋淋拉拉 每日一诗词:题义门胡氏华林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