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十月十五日公布的《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官制》的规定,市政管理局直属东省特别行政区域行政长官,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秘书二人,分三科办事,各设科长一人,科员三至五人,技士与翻译各若干人。 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相关 三唱三注团甲具员簿循资格科目选非时选降麻堂差差辟辟置经历任改官改官举状破白官告信札流外出官法出职法非次阙破格阙待阙守阙守常选参注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㷑 每日一成语:换羽移宫 每日一词语:疊縠 每日一诗词:再和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