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京都市政公所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公布的《京都市政公所暂行编制》的规定,京都市政公所掌办京都市政建设事宜,暂由内务总长兼任督办(其正式衔称是“督办京都市政事宜”),副职有坐办一人。公所内部分设四处:第一处掌办总务,第二处掌办交通、卫生、市产、市营业,第三处掌办修建,第四处掌办工程。各处设处长、副处一长各一人,事务员至多四十人,技师若干人。所辖机关有工巡捐局、传染病医院、工商业改进会,各公园事务处及工程队、材料厂等。 京都市政公所相关 廉升边升迁叙覃官减资升等升迁超擢加阶升秩加俸赐禄赐品服加散官赐宴赐衣封赠父母荫子侄赐门帖子赐玺书赐尚方剑赐祭葬人祠即升加顶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𦪹 每日一成语:一丘壑 每日一词语:時手 每日一诗词:张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