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管河厅 官署名。清制,管河道所属官员有同知、通判、州同、州判、县丞、主簿、巡检等官。同知、通判的官署为“厅”,州同以下则为“汛”。直隶有管河道五,所属有十五厅,分六十六汛;山东有管河道二,所属有八厅,分二十二汛;河南有管河道二,所属有八厅,分二十汛,江苏有管河道二,所属仅有四厅,不再分汛。四省共有三十五厅,分一百零八汛。管河同知以下各官,各掌河道的岁修、抢修及疏浚淤浅等工程;同知、通判督率州同、州判以下各官,分汛防守。 管河厅相关 一品一王一卿一命一人一丈夫一字王一经博士一品大夫一品夫人乙字库大使二丞二营二帝二皇二师二后二傅二祖六宗二十四长二十八将二帝三王二营都尉二十七世妇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𦾏 每日一成语:官偪民反 每日一词语:牵迫 每日一诗词:偶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