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河堤判官 官名。宋置,《宋史·河渠志》载:“开宝五年(公元972年)诏“自今开封等十七州、府各置河堤判官一员,即以本州通判充。如通判阙员,即以本州官充。咸丰五年(公元1002年)诏缘河官吏虽秩满,须水后受代”。《历代职官表》按:“宋之河堤判官即今(清代)河工同知以下等专理河务者也”。 河堤判官相关 武备库使天厩使东绫锦院使雕坊鹘坊鹞坊狗坊东染色库永芳园玉津园瑞圣园宜春苑琼林苑前后省副都知贴祗候内品祗候黄门班官龙图阁勾当天章阁勾当宝文阁勾当知宣徽院事同知宣徽使事仪鸾局收支都监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𡈗 每日一成语:信马由缰 每日一词语:郵筒 每日一诗词:立秋后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