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河堤判官 官名。宋置,《宋史·河渠志》载:“开宝五年(公元972年)诏“自今开封等十七州、府各置河堤判官一员,即以本州通判充。如通判阙员,即以本州官充。咸丰五年(公元1002年)诏缘河官吏虽秩满,须水后受代”。《历代职官表》按:“宋之河堤判官即今(清代)河工同知以下等专理河务者也”。 河堤判官相关 南院太师南院太保南院司空南院司徒南院夷离堇南院行宫三司南院枢密使南院枢密副使南院使南院详稳司南院郎君南院宣徽使南院宣徽副使南院都统军司南院都部署司南统将军南班南盐厅南盐厅厅长南部大人南部大夫南部长南部帅南部令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𥄱 每日一成语:咄嗟之间 每日一词语:点比 每日一诗词:寄萧颖士补正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