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乡董 乡自治权的执行人员。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定乡为自治组织,以乡议事会为议决机关;设乡董一人,为乡自治权的执行人员,其职权主要为筹备乡议事会议员的选举和议事的准备,执行议事会议决事项,执行县行政长官的委办事项。乡董之下设乡佐一人,为乡董的佐理人员。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停办各级地方自治后,乡董与乡佐作为乡的行政管理人员继续存在。 乡董相关 中书谒者仆射中郎将羽林监中常侍钩盾令中都买物司使中都流泉务使中都广备库使中都都曲使司中书科中书舍人中书省左右丞相中都都商税务司使中都左右厢别贮院使长使长帅长主长秋长御长信长君长公主长秋宫长信宫长乐宫长水丞长乐厩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㭩 每日一成语:不根之谈 每日一词语:甿戶 每日一诗词:临都驿送崔十八